來源:成都鵬業軟件 發布日期:2022-01-07 瀏覽量:4931
一、出臺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建質規〔2020〕9號)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于落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建行規〔2021〕16號)
二、出臺背景
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城市未來和傳承。成都市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以人民為中心、以生態文明為引領,將公園形態與城市空間有機融合,工程質量安全水平不斷提升,以天府國際機場、鳳凰山體育公園、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為代表的一大批重點工程高質量建成并投入使用,住宅使用功能不斷完善。但同時我市工程質量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建筑工程品質整體上還不高,與高質量發展要求還有差距。這反映出工程質量保障體系還不完善,特別是部分建設單位作為工程項目的投資者、決策者和組織者,不認真履行質量責任,成為比較突出的薄弱環節。為深入貫徹落實住建部和省住建廳關于工程質量工作決策部署,完善工程質量責任體系,突出強化建設單位質量責任,在深入調研、認真總結經驗、廣泛征求意見建議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細化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印發了《成都市建設工程建設單位首要質量責任管理規定》(成住建規〔2021〕10號,以下簡稱《規定》)。
三、出臺目的
一是進一步明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內涵。建設單位作為工程的投資者、決策者和組織者,在工程質量管理體系中居主導地位,是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工程質量的好壞密切地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明確建設單位的首要質量責任,有利于建設單位責任落實,全面履行管理職責,確保工程質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合同約定。二是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責任體系。健全權責一致、科學合理的工程質量責任體系,通過推行建設單位第三方質量評估、實施工程建設與房屋銷售聯動、實施信用管理、實施多維度監管,推動建設單位切實落實首要責任,加強建設單位從工程設計到施工,再到運營維護的全過程管理。三是進一步加強工程質量管控。在全面貫徹住建部9號文各項要求的基礎上,根據我市實際,充分考慮實際可操作性和指導性,進一步細化相關要求,推動《規定》的落實,切實提升我市建設工程質量品質。
四、主要內容
《規定》共二十三條,分別從建設單位職責履行、強化建設單位監督管理兩個方面提出要求,并切實加強對住宅工程質量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夯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一是明確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建設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根據項目規模,配備項目質量管理人員,并明確其質量責任。二是嚴格執行法定程序和發包制度,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必須嚴格發包管理,不得肢解發包、違規分包等。三是鼓勵質量創優,建設單位應當科學確定工程質量目標和要求,鼓勵建設工程創優,并列支相應創優獎勵費用。四是加強前期準備,建設單位應了解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地下工程建設情況,督促相關單位履行地下管線建設及保護相關責任。五是合理工期,建設單位應當科學制定建設工期,保障合理工期。因不可抗力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導致停工的,應給予合理的工期補償。六是嚴格工程檢測,建設單位應加強質量檢測管理,同一單位工程中的同一專業檢測項目原則上應委托同一檢測機構。七是推行建設單位第三方質量評估,建設單位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機構定期和不定期的對項目進行檢測評價。
(二)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一是明確設計質量要求,建設單位不得與設計單位約定鋼筋混凝土結構中含鋼量上限或借“優化設計”名義降低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標準。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設計文件審查、變更;已經預售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原則上不得設計變更。二是推行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建設單位應按要求公示工程基本信息、工程單位人員及相關信息主要建筑材料信息、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永久性標牌、住宅質量保修(投訴)受理公告牌等內容。三是明確項目公司責任承續問題,未購買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建設單位,在商品房預(出)售合同中、申請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時明確在其注銷等情形下承接該項目質量責任的主體。四是明確質量保修責任,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保修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建立質量保修機制,按照國家、本市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三)嚴格對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一是實施房屋建設與銷售聯動管理,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等被責令全面停工的住宅工程,應暫停其項目預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二是實施信用管理和差異化監管,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應記錄建設單位的不良行為,對不良信用記錄多的進行通報、約談、聯合懲戒。按照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體系進行管理,并對列為重點監管對象的加強監管。三是強化責任追究,依法對存在工程質量違法違規行為的建設單位予以查處,并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四是積極推進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鼓勵建設單位購買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由保險公司委托的風險管理機構對實施全過程質量風險管理。五是加強竣工驗收工作,建設單位應牽頭組織進行分戶驗收工作,對發現的質量問題應進行清單制管理,同步建立分戶驗收“一戶一檔”電子檔案,并鼓勵建設單位組織住宅工程業主開放活動。
四、適用范圍
主要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他類型的建設工程,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五、實施時間
《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解讀機構:成都市住建局質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