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成都鵬業軟件 發布日期:2021-07-06 瀏覽量:4402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全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促進招標代理行業健康發展,我廳印發了《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記錄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于2021年7月1日起試行,配套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記錄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信用管理系統)也同時啟用?,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依法設立,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機構(包括省內機構和省外入川機構),均應通過信用管理系統完成相關信息錄入和申報,納入信用記錄管理。信用記錄管理是指,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運用信用管理系統,依據管理辦法對招標代理機構的信用信息進行采集、評價、發布,并根據評價結果實施差異化應用和管理。
二、具體事項
(一)登錄方式。進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http://jst.sc.gov.cn/),點擊“業務系統”右側“更多>>”,再點擊“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記錄管理系統”進入系統登錄頁面。招標代理機構需使用四川省政務服務網的法人賬戶登錄本系統,未在四川省政務服務網注冊的用戶需先完成注冊再登錄。管理部門使用已分配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本系統。具體使用方法請認真閱讀管理辦法和本系統操作指南(位于系統登錄頁面右下角)。
(二)信息錄入
1.基本信息和良好信息由招標代理機構自主誠信錄入。
自本系統啟用之日起,原四川省招標代理信息錄入系統基本信息錄入功能停止使用。
2.業績信息填報范圍為申報時間近1年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業績(發出項目中標通知書日期至業績申報日期不超過12個月)。招標代理機構應正確選擇業績項目的核查部門,便于系統推送到相應主管部門進行核查。省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業績的核查部門,應選擇該項目招投標監督部門;省內招標代理機構的省外業績和其他行業業績(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外的其他工程建設行業,如交通、水利等,下同)的核查部門,應選擇機構注冊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外入川機構的省外業績和其他行業業績的核查部門,應選擇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3.不良信用信息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錄入。自本系統啟用之日起,四川省建筑市場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與扣分標準中“招標代理企業不良行為與扣分標準”停止使用。
(三)信息核查
1.基本信息和良好信息的核查(業績信息除外)。省內招標代理機構由工商注冊地的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核查,省外入川招標代理機構由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核查。
2.業績信息的核查。省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業績由系統推送到項目招投標監督部門核查;省內招標代理機構的省外業績和其他行業業績由系統推送到招標代理機構工商注冊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查;省外入川招標代理機構的省外業績和其他行業業績由系統推送到住房城鄉建設廳核查。
(四)信用評價與發布。信用管理系統根據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記錄情況自動計算得分,自動確定招標代理機構的信用等級(分為A、B、C、D四級)。信用記錄及評價結果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更新,在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數據服務”欄目向社會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三、有關要求
(一)確保信用信息及時準確。招標代理機構應對所填報信用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負責,配合管理部門的核查工作,如實反映情況,提供相關材料。信息經核查發布后,不得擅自修改,發現弄虛作假的,按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處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信用信息核查和異議處理,保障信息安全,對于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和系統維護人員推送虛假信用信息,故意瞞報信用信息,違規撤銷或篡改信用信息的,應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二)加強信用評價的應用。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采用委托招標的,招標人應充分利用信用評價結果,通過競爭性方式擇優確定招標代理機構,在競爭性委托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等文件的條件和要求中可限制D級信用等級及無信用信息記錄的招標代理機構參與。
(三)深化突出問題系統治理。各地應高度重視,把信用管理系統啟用運行作為開展好招標代理規范管理專項行動,深化工程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系統治理的重要舉措,持續提升信用監管、信息化監管水平。
信用信息系統使用中的問題請及時反饋至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總站辦公室,聯系電話028-86522292。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