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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智慧化城市管理平臺建設導則(試行)》的通知
川建城監發〔2020〕199號
各市(州)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委發〔2017〕5號)文件精神,推進全省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向智慧化升級,我廳制定了《四川省智慧化城市管理平臺建設導則(試行)》,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加快推進智慧化城市管理平臺建設。?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7月14日
四川省智慧化城市管理平臺建設導則(試行)
前 言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37號)明確提出,各地應當積極整合各類數據和資源,基于現有的信息平臺,充分利用新技術、新手段,實現城市管理的精細化、智慧化?!吨泄仓醒腙P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隨著我省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的實施,城市管理的內涵和職責進一步豐富和延伸,“大城管”的格局進一步形成,加快推進數字化城市管理(以下簡稱“數字城管”)模式向智慧化城市管理(以下簡稱“智慧城管”)模式升級勢在必行。依托5G網絡、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打造集感知、分析、服務、指揮、監察“五位一體”的智慧城管新模式,是實現“大城管”高效運轉的重要手段,是推進城市管理向精細化、智慧化發展的必然要求。
為加快推進我省城市管理智慧化升級進程,指導和規范各地智慧城管平臺建設和運行,提高智慧城管平臺建設質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導則。
一、總則
(一)總體目標
一是推進縣(市、區)數字城管平臺建設;二是推進各地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三是推進各地城市管理智慧化能力建設;四是推進城市管理行業應用智慧化改造升級;五是推進全省城市管理監督指導體系完善。
(二)適用范圍
本導則適用于四川省各市(州)、縣(市、區)開展數字城管平臺、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以及城市管理智慧化能力的建設及升級改造。
(三)建設原則
智慧城管平臺建設應遵循“統一”“便民”“繼往”“開來”“融匯”“貫通”原則推進。
統一:智慧城管平臺建設應按照數字城管系統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行業標準以及本導則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開展建設,確保全省技術標準統一,平臺建設規范。
便民:各地應以進一步提高城市綜合管理服務水平為出發點,以響應公眾訴求、強化便民服務功能為導向,以群眾滿意為標準,構建智慧城管平臺,結合自身條件拓展服務方式,暢通服務渠道,提升人民群眾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為實現城市“干凈、整潔、有序、安全、群眾滿意”奠定基礎。
繼往:智慧城管平臺建設在應用系統、數據資源、設施設備、辦公場地等方面應充分考慮實效性、適應性和兼容性,充分整合現有各類信息化資源,避免重復建設。
開來:智慧城管平臺建設在選擇技術架構和技術路線時應充分考慮彈性架構,能夠兼容未來一定時期新技術演進以及新的管理目標對平臺的擴展性要求。
融匯:智慧城管平臺建設應充分考慮與其他部門的橫向協同能力,對接其他部門涉及城市管理服務相關的業務系統,融合相關業務數據,實現跨部門的信息共享。
貫通:智慧城管平臺建設應充分考慮與上下級部門的縱向信息聯動,按照統一數據共享交換標準,實現國家、省、市(州)、縣(市、區)四級數據共享交換、業務協同聯動。
(四)編制依據
1.政策依據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37號)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6號)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委發〔2017〕5號)
《國家住建部關于印發數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設導則(試行)的通知》(建城〔2009〕119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和聯網工作的通知》(建辦督函〔2020〕102號)
《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試點建設指南(試行)》
《國家衛生城市標準》
《國家園林城市標準》
《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
2.標準規范
《城市容貌標準》GB 50449
《計算機軟件文檔編制規范》GB/T8567
《電子政務業務流程設計方法通用規范》GB/T19487
《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 第1部分:單元網格》GB/T 30428.1
《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
《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 第3部分:地理編碼》GB/T 30428.3
《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 第4部分:績效評價》GB/T 30428.4
《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 第5部分:監管信息采集設備》GB/T 30428.5
《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 第6部分:驗收》GB/T 30428.6
《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 第7部分:監管信息采集》GB/T 30428.7
《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 第8部分:立案、處置和結案》GB/T 30428.8
《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技術規范》CJJ/T106
《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技術標準》CJJ/T312
二、總體架構
智慧城管平臺應依托數字城管平臺已形成的信息資源,建設或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市管理執法等行業應用信息資源,建立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同時廣泛應用5G網絡、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提升城市管理移動互聯、全面感知、智能指揮、快速響應、公眾服務、科學決策、數據融合應用能力,并實現國家、省、市(州)、縣(市、區)四級互聯互通,通過橫向部門協同、縱向信息聯動,加強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督指導、綜合評價。智慧城管平臺總體框架如下圖所示:
圖:智慧城管平臺總體框架
智慧城管平臺總體框架由國家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國家平臺”)、省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級平臺”)和市縣級智慧城管平臺構成。
國家平臺和省級平臺主要包括業務指導、監督檢查、綜合評價、數據交換、應用維護5個系統。
市縣級智慧城管平臺主要是在數字城管平臺等現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平臺基礎上,整合相關信息資源,搭建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并應用5G網絡、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建立城市管理智慧化能力。
市縣級智慧城管平臺中的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包括業務指導、指揮協調、行業應用、公眾服務、數據匯聚、數據交換6個系統。其中:業務指導系統由國家平臺統一建設,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共享使用,無需自建;公眾服務系統應與國家平臺的12319微信公眾服務號實現對接;數據交換系統應與省級平臺的數據交換系統實現對接。除上述6個系統外,各地可根據自身特點,擴展建設當地特色系統,做到“滿足標準,鼓勵創新”。
三、數字城管平臺建設
尚未建立或計劃升級數字城管平臺的市(州)、縣(市、區),應按照《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1部分:單元網格》GB/T 30428.1、《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3部分:地理編碼》GB/T 30428.3、《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4部分:績效評價》GB/T 30428.4、《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5部分:監管信息采集設備》GB/T 30428.5、《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6部分:驗收》GB/T 30428.6、《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7部分:監管信息采集》GB/T 30428.7、《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8部分:立案、處置和結案》GB/T 30428.8和《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技術規范》CJJ/T 106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開展數字城管平臺建設或升級。至少包括:組織機構建設、運行環境建設、基礎數據建設、應用系統建設、專職隊伍建設、保障機制建設等內容。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在現有市級數字城管平臺基礎上,延伸擴展建設縣級數字城管平臺,并重點落實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隊伍建設、基礎數據普查和經費保障。
四、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
各市(州)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和聯網工作的通知》(建辦督函〔2020〕102號)和《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技術標準》CJJ/T 312要求,在現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平臺基礎上,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關部門數據資源,拓展開發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監督考核、綜合評價和公眾服務等系統,搭建形成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
原則上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的應用范圍應覆蓋至所轄縣(市、區),一般情況下縣(市、區)不再建設獨立的縣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
五、城市管理智慧化能力建設
各地應充分結合自身城市管理實際,適時引入5G網絡、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以數字城管平臺為基礎,加強城市管理移動互聯、全面感知、智能指揮、快速響應、公眾服務、科學決策能力建設,積極推進城市管理智慧化升級,增強城市現代化治理能力。
鼓勵尚未建設數字城管平臺的設區城市縣(市、區),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同步開展數字城管平臺和城市管理智慧化能力建設。
(一)加強數據體系建設
1.進一步提升單元網格的“區域屬性”精準度,根據城市管理需要劃分區域類別和責任網格,合理安排巡查力量,巡查頻度達到標準規定要求。單元網格的“區域屬性”包括但不限于城市主要道路、背街小巷、重要機關所在地、廣場、車站、學校、醫院、景區、商業街區、集貿市場、河道、建筑工地等區域。在“巡查網格”基礎上,擴展建立“處置網格”,結合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管執法的實際業務需求,建立用于專業部門處置的單元網格基礎數據,為實現處置精細化、扁平化做好數據基礎工作?!疤幹镁W格”基礎數據可由專業的測繪機構實施測繪,也可由系統管理人員在電子地圖上進行繪制。原則上每一個專業部門對應一套“處置網格”圖層。
2.加強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和城市管理執法等行業應用數據的整合匯聚,形成包括城市管理應用行業范圍內的人、地、物、事、組織等全方位專題數據庫群,實現城市管理行業應用數據資源全要素目錄管理。城市管理專題數據庫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橋梁、垃圾清運、垃圾處理、污水處理、供排水管網、建筑工地、渣土運輸、戶外廣告、城市停車、共享單車、門前三包等數據。
3.加強與城鄉規劃、城鄉建設、市場監管、公安交管、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單位)涉及城市管理相關的信息共享,建立可持續的跨部門數據共享機制,推動跨部門城市管理業務信息資源的共享共用。
4.加強城市管理應急數據建設,包括應急內容、應急程度、應急資源、應急預案等。其中,應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防汛排澇、防震減災、市政設施、公共安全等;應急程度包括但不限于特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一般(IV級)等;應急資源包括但不限于人力保障資源、資金保障資源、物資保障資源、設施保障資源、技術保障資源、特殊保障資源等;應急預案包括但不限于預案目的、預案依據、適用范圍、組織指揮體系、職責分工、預警及預防機制、應急響應、后期處置、保障措施等。
5.加強公眾訴求數據建設,包括訴求人、訴求方式、訴求來源、訴求類別、訴求對象、交辦情況、處理情況、滿意度等。其中,訴求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電話熱線、網絡訴求、來信來訪、其他部門轉交等;訴求來源包括但不限于12345服務熱線、12319服務熱線、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公眾類應用程序(APP)、省長(市長、廳長、局長)信箱等;訴求類別包括但不限于投訴、咨詢、建議等;訴求對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門及公共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民營企業、個體商戶、一般群眾等;交辦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現場回復、派單處理等;處理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及時辦結、超期辦結、延期辦結、超期未辦結等;滿意度包括:滿意、不滿意、基本滿意等。
6.加強輿情監測數據建設,包括輿情來源、體現形式、輿情傾向、輿情分類、輿情分布、輿情事件、涉及部門、處理情況等。其中輿情來源包括:國家媒體、省市媒體、區縣媒體、娛樂媒體、微信、微博、論壇、報刊、電視等;體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照片、音頻、視頻等;輿情傾向包括正面輿情、負面輿情等;輿情分類包括:特大事件、重大事件、較大事件、一般事件等;輿情分布是指輿情信息在各媒體的數量分布情況;輿情事件是指對輿情內容的具體描述;涉及對象是指輿情事件涉及的所有部門及單位等;輿情處置是指對輿情響應、處置過程、處置結果的具體描述。
(二)優化業務辦理流程
依托城市管理大數據,合理優化數字城管基本業務流程,結合當前城市管理需求,以基本業務流程為基礎,依托智能算法建立城市管理問題“發現-處置-結案”的“扁平化”快速派遣處置流程,達到縮減案件派遣處置時間,節約運行成本的效果。
(三)廣泛應用移動互聯技術
在采集、立案、派遣、處置、核查、結案、考評、執法等業務環節廣泛應用移動互聯網技術,利用5G網絡實現城市管理移動辦公。探索語音識別、圖像自動識別、語義分析等智能化手段在移動端的應用,提高采集、執法等業務環節的自動化程度和效率。
(四)逐步建立全面感知體系
1.利用地理信息系統、全球衛星導航系統、物聯感知、視頻監控等技術,對城市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相關機械、設備、車輛、人員等作業情況,以及城市管理執法全過程進行動態數據采集及監管。
2.利用遙感、無人機等技術和手段,對城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揚塵污染及處置情況進行專項普查、重點巡查,實現動態監管。
3.基于物聯感知技術和視頻人工智能分析技術,對井蓋、城市照明、戶外廣告、隧道、橋梁、河道、綠地、古樹名木、停車泊位、公交站臺、公共廁所、環衛設施、環衛車輛等城市管理部件對象運行狀態,以及城市重要區域、問題高發頻發區域的違規店外經營、違規占道經營、違規游攤小販、違章停車、違規撐傘、違規廣告、亂堆物料、沿街晾掛、暴露垃圾、垃圾滿溢、城市內澇等城市管理問題發生情況進行動態采集和智能監管,探索升級數字城管平臺數據獲取的物聯感知、數據獲取、智能篩選、立案派遣、結果核查、績效考核分析和平臺運轉的智能化功能。鼓勵“非接觸式執法”能力建設,應用小型移動式視頻采集設備,對偷倒、偷排等違法事實、現場情況進行采集和記錄,為執法部門取證、處罰提供電子影像證據材料。
(五)逐步建立智能指揮體系
1.通過匯聚城管部門各條業務和市民上報等數據,實現城市管理“人、物、事、服”全要素感知在“一張圖”展示,對城市管理所有行業指標數據進行實時動態監測,并建立動態監測、研判定級、指令下發接收、處置反饋、結案歸檔、考核評價的整個閉環流程。
2.利用地理信息系統、全球衛星導航系統、視頻監控、視頻會議、無線對講、無線視頻通訊和智能分析技術實現對城市管理事件的智能化快速指揮調度。
3.通過短信微信提醒、電話通知等方式,對城市管理事件類問題進行遠程勸導,實現突發狀況下市民預警信息的多渠道推送。
4.利用物聯傳感設備、遙感影像數據、車載視頻、單兵裝備、視頻監控等信息資源,建立與當地應急主管部門互聯互通的城市管理應急指揮平臺,同時結合視頻會商、消息指令、無線對講多種實時調度手段,提高城市管理處置反應能力,實現對城市管理突發事件的快速、精準、智能響應。
(六)全面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通過微信公眾號(小程序)、微博、公眾類應用程序(APP)等形式,發布城市管理相關信息,并為公眾提供便捷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停車引導、公廁查找、共享單車、道路維護等便民服務;城市管理網上辦事咨詢、查詢服務;城市管理問題公眾舉報、反饋渠道;在線民意征集、調查等。
(七)強化輿情監測與響應能力
針對互聯網新媒體,實時采集網絡輿論信息,識別城管輿情,并進行分析研判,做好網絡輿情預警,保證第一時間發現負面輿情,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快速響應;對城管相關的熱點話題進行專題跟蹤監測,實時掌握輿情發展態勢,廣泛收集網絡上各方聲音,對輿情數據深入分析,準確把握民意和輿情走向,及時發現輿情異象,正確應對突發事件引發的輿情危機。
(八)強化城市管理應急指揮能力
建立城市管理應急信息資源共享服務體系,整合集聚各類城市管理應急相關的設施設備、人員、車輛、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的基礎信息,形成城市管理應急基礎數據庫;建立城市管理應急風險普查體系,科學規劃應急資源和應急預案;建立城市管理應急多部門聯動體系,實現應急工作中的快速指揮調度;探索升級數字城管平臺在城管緊急事件處置和輔助的功能。
(九)深化城市管理數據融合應用
基于大數據技術,充分利用城市管理相關數據,構建城市管理“大腦”,形成一套城市運行態勢指標體系和數據模型,按“行業分專題、市區分層級”的方式進行組織,幫助管理者實時掌握城市整體運行態勢,形成數據驅動的科學決策。基于大數據技術,以反映城市規劃、建設、執法中的缺項、漏項、弱項為重點,以解決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公共交通客運、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環境、環境保護、園林綠化等公共事務和秩序的管理難點問題為導向,建立關聯分析模型,對城市管理問題分布情況、發生規律、形成原因等進行數據分析挖掘,形成數據分析報告,為主管部門或人民政府開展針對性治理、源頭治理提供決策依據,增強非現場執法能力,逐步升級數字城管平臺規律發現、源頭治理的輔助決策功能。
六、行業應用智慧化改造升級
結合城市管理部門機構綜合設置的主要職責,建設或接入已有的市政設施管理、市容環衛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城市管理執法監督管理等行業智慧化應用系統,以及水務監督、城市照明、戶外廣告、渣土運輸、智能停車、安全在線監測、環保在線監測等專業智慧化應用系統。各地可以從本地實際需要出發,本著急用先行的原則,選擇建設部分或全部行業(專業)智慧化應用系統,也可自主增建其他專項智慧化應用管理系統。
(一)市政設施管理智慧化系統建設
建設市政設施管理智慧化系統,為市政設施管理和維修養護部門開展日常市政管理業務提供信息化支撐。包括道路、橋梁、城市照明、供排水、污水處理、燃氣、消防、停車等市政公用設施的信息采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合理設計規劃市政公用設施巡查、養護模式,提升作業質量,降低運營成本;對市政公用設施巡查、養護質量高效檢查和評估;通過市政大數據開展統計分析和科學考評,并為市政公用管理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不斷提升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水平和群眾滿意度。
通過安裝傳感器,借助物聯網技術實現對重要市政設施的實時監測,通過監測預警及早發現問題隱患,及時有效處置。通過一張圖可以直觀的綜合展示市政設施的類別、在線監測數據、視頻監控等重點設施及其分析結果。借助大數據分析技術發現設施管養、維修、故障原因及內在規律,從而有效開展源頭治理。通過網格化管理模式,強化考核評價,實現市政設施的主動、常態化巡檢管養,促進市政設施管養維修精細化,提升設施的管養水平和運行效率。
智慧市政設施管理系統建設應先對轄區內所有市政設施進行全面普查摸底,建立市政設施綜合數據庫,并提供可持續的數據更新服務。系統可按“1+N”模式建設,即一個包括市政設施數據管理、物聯網監測、日常巡查養護、考核評價等內容的基礎模塊,以及道路、橋梁、城市照明、井蓋、供排水等N個專業應用系統。
1.智慧路燈應用系統。通過系統可直觀了解路燈的概況,包括路燈總數、亮燈數、在線數及其分布情況;可根據天氣、季節等制定靈活智能的亮燈控制策略,實現城市照明資源的節能優化;可對路燈的日常巡查養護進行管理,強化日常運行維護,提高城市照明管理水平。通過路燈終端燈具升級改造和安裝單燈控制設備,實現單燈控制。對通信中斷、亮燈率過低、集中器在線率低等自動告警,真正實現對路燈的“遙控、遙測、遙調”,有效確保城市照明亮燈率、設施完好率等指標滿足考核要求。鼓勵“多桿合一”,實現照明控制、信息發布、視頻監控、環境感知、一鍵報警、數字廣播、5G基站、智能充電等智能化應用集成共桿。
2.地下管網運行監測系統。基于城市地下管網地理信息系統,規范數據結構、接口類型、交換標準、技術架構和安全保障機制,整合地下管線產權單位安全運行監測系統信息,建設地下管網綜合安全監測平臺,形成省、市、縣互聯互通、協同協作的城市地下管網安全運行監測體系。通過充分發揮地下管網綜合安全監測平臺的作用,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提高地下管線運行安全事故處置水平。
3.智能井蓋應用系統。建立智能井蓋應用系統,借助位移、傾角、水浸等傳感器實現對重點區域市政井蓋的實時監測,從而有效避免井蓋被撬開、偷盜等行為帶來的危害,以及汛期易發城市內澇的風險預警。通過加裝防墜網、警示牌,有效解決汛期井蓋丟失導致的“吃人”現象發生。借助物聯網技術,智能井蓋管理系統實現井蓋終端監控管理,一旦發生監測預警,自動提醒并生成案件派遣到一線巡查人員進行確認,確認后由權屬單位第一時間進行維修,最大程度的降低井蓋破損、丟失、被盜帶來的安全隱患。
4.智慧道路橋梁應用系統。建立智慧道橋應用系統,根據道路橋梁的實時狀況作出準確的判斷和預測,為養護與維修方案提供決策依據。系統通過一橋一檔、一路一檔,明確每座橋梁每條道路的管理單位,動態掌握每座橋梁、道路的技術情況、病害情況,確保其處于安全可控的管理狀態。系統強化道路養護管理,對日常檢測數據進行分析,對管理養護中的問題給出智能化提醒和解決方案。同時借助物聯網及視頻監控掌握了解道橋的實時狀態,防患未然。
5.市政工程檔案管理系統。對市政單位建設的工程項目進行信息化管理,包括橋梁、道路、管線等類型工程項目。項目檔案根據工程的類型、工程年份進行分類,方便檔案的查找。
(二)市容環衛管理智慧化系統建設
建設市容環衛管理智慧化系統,為環衛管理部門開展日常環衛管理業務提供信息化支撐。包括對涉及市容環衛工作的人、車、物、事進行全過程管理;合理設計規劃環衛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成效;加強對環衛作業質量檢查和評估;為環衛人員的作業安全與健康提供實時保護;為市容環衛管理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不斷提升城市市容環衛管理水平和群眾滿意度。
市容環衛管理智慧化系統管理內容應當包括各類環衛設施、環衛人員、環衛作業等。通過綜合利用各類專業化監測監控手段,實現對城市道路、公共場所等的衛生狀況和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等過程的全面監管,實現對餐廚垃圾(廚余垃圾)產生、收集、運輸、處置全程監管,以及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中轉、處理的精細監管。加強對環衛企業的考核監管,為環衛應急處置、設施規劃等提供輔助決策。
1.環衛設施管理。依據住建部標準《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屬性數據采集表及數據庫結構》CJ/T 171,對環衛設施如垃圾收集點、垃圾中轉站、垃圾處置場(處理廠、焚燒廠、填埋場等)等環衛設施基礎信息進行管理,以此實現設施數據管理標準化、精細化。
2.環衛車輛管理。通過車載一體機及各類環衛前端物聯網設備對清掃車、垃圾車、灑水車等機械化作業車輛的作業狀態、實時位置、作業次數、車輛使用狀態等進行監管。
3.環衛人員管理。提供人員數據管理、人員網格化管理、人員實時位置管理、人員考勤管理等功能,把控環衛人員的工作內容質量和工作軌跡。
4.環衛作業管理。對環衛道路作業車輛(灑水車、清掃車、隔離欄清洗車、垃圾收運車等)、環衛工作人員的作業狀態進行記錄,同時對作業模式進行規范化、精細化、智能化管理。
5.生活垃圾收運管理。對垃圾收集車、垃圾清運車、垃圾轉運車輛進行監管,包括車輛實時位置跟蹤、作業軌跡跟蹤、作業里程及作業過程的調度管理,并掌握垃圾站的運轉情況。通過安裝車載稱重設備,實時記錄每桶垃圾被清運的時間、重量、位置等信息,實現垃圾分類減量,減少實際垃圾產生量,為后續的垃圾處置、付費提供精準的依據,并通過區塊鏈實現垃圾收運的全過程可追溯監管。
6.餐廚垃圾(廚余垃圾)收運管理。對餐廚垃圾(廚余垃圾)的來源、去向、產生量、清運量、處理量、以及是否滿溢等進行實時在線監管,同時對是否按時收運、是否按照收運路線工作、收運過程是否規范等進行過程監管。
7.智慧公廁管理。通過在公廁內安裝氣味監測設備,實現公廁衛生狀況的實時監測,精確開展清掃工作,確保公廁環境衛生狀況良好;通過人臉考勤系統,實現對保潔員的保潔工作進行精細化監管;通過安裝紅外監測系統,實現對公廁人流量的實時監測,為公廁清掃提供精確是數據支撐。通過公眾類應用程序(APP)、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序等提供導廁便民服務。
(三)園林綠化管理智慧化系統建設
建設園林綠化管理智慧化系統,為園林綠化管理和養護部門開展日常園林綠化管理業務提供信息化支撐。包括城市綠地、公園廣場、行道樹、古樹名木的信息采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園林綠化日常管養過程的精細化管理;通過園林綠化大數據開展統計分析和科學考評,并為園林綠化管理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不斷提升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水平和群眾滿意度。
園林綠化管理智慧化系統主要針對城市綠地、林地、公園、風景游覽區和苗圃等監管對象,綜合運用智能視頻分析、衛星遙感、RFID、NB-IOT、二維碼等技術手段,建立集城市園林綠化信息一張圖、網格化巡查、常態化管養、考核評價等于一體的園林綠化精細化管理模式,通過摸清城市園林綠化家底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城市園林綠化量化評估和動態監管,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逐步走上精細化、規范化、常規化管理的軌道。
園林綠化管理部門需要對苗木、綠地、公園廣場的分布等園林資源信息進行及時更新,通過信息系統數據資源的共享和智能化決策支持來提高園林維護和管理的效率、妥善進行園林的建設。
1.智慧園林基礎數據管理。通過數據采集,摸清園林綠化基礎數據底數,把園林綠化資源(如樹種、道路、公園、綠地、苗木、古樹、病蟲害、法律法規、綠化規劃等)進行集中式管理,并支持對數據的維護、更新、查詢和分析。
2.智慧園林日常養護管理。建立政策法規、養護規程、病蟲害防治知識庫,為園林養護的全流程提供知識和技術支撐。借助二維碼、傳感器等物聯網技術,對古樹名木、公園綠地實行智能化管理,提升園林綠化的整體管理水平。結合園林綠化養護規程、養護計劃,對園林綠化管養企業及其開展對日常養護進行管理、考核評價。
3.智慧園林服務管理。監測空氣質量、向公眾提供園林科普、認建認養、個性化健康綠道動態信息和休閑娛樂智能化分析等綜合信息服務,成為和公眾信息交流的平臺。
4.智慧園林決策分析評價。基于園林基礎數據,提供園林綠化分級評價、城市園林覆蓋整體率分析、任意區域園林覆蓋分析、公園覆蓋半徑分析、園林綠化預警分析等多維度決策分析,為園林綠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標準化、動態化提供分析支撐。
(四)城市管理執法智慧化系統建設
建設城市管理執法智慧化系統,為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開展日常執法作業提供信息化支撐。包括執法人員、執法裝備、執法文書、執法標準、執法過程的信息化管理;投訴舉報快速受理,執法辦案網上開展,執法文書網上制作,執法過程在線監督,重大案件法制審核;探索基于區塊鏈技術的執法證據存證,夯實綜合行政執法的證據基礎;通過行政執法大數據開展統計分析和科學考評,并為行政執法管理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使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更加科學、規范。
城市管理執法智慧化系統應充分依托現行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規范和權責清單,貫穿執法全過程的管理平臺。能夠為執法人員提供執法全過程的有效記錄、執法過程的合法保障、執法方式的技術革新;為執法管理者提供豐富的執法數據呈現,形成“城市管理執法大腦”,有效破解監督難、決策難的問題。
1.信息系統功能建設。信息系統包含簡易程序、一般程序等標準執法全過程辦案功能、執法檢查(包含“雙隨機一公開”模式檢查等)功能、執法受理功能、執法監督管理功能、執法對象管理功能及大數據分析展現功能。
(1)執法全過程記錄功能,實現對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執法辦案全過程進行有效記錄。通過結構化的方式,梳理城市管理執法的標準流程和標準表單,通過手機和電腦端的業務聯動,實現執法工作的文字、音視頻的全過程有效記錄。
(2)執法檢查功能,通過手機APP應用,有效記錄執法檢查的全過程,包括檢查人、檢查時間、檢查地點以及相關的檢查內容等。
(3)執法受理功能,開拓微信公眾號、公眾類應用程序(APP)、熱線電話、輿情收集等方式,并預留與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相關執法檢查業務系統的數據交換接口,有效將各類執法信息來源對接到平臺,實現多渠道的統一執法受理。
(4)執法監督功能,有效分析區域的執法管理現狀(人員、車輛、檢查工作、處罰工作等),對每一個執法人員、每一部執法車輛進行軌跡的實時展示、超出工作范圍的實時預警、工作量的實時展示和分析,對案件辦理過程進行實時監督、發送督辦意見等。
(5)執法對象管理功能,建立執法對象基礎信息庫,并與業務系統進行關聯,可自動查詢該違法對象(單位和個人)是否有歷史違法行為。同時建設誠信管理體系,將行政處罰與行政相對人信用掛鉤,通過信用系統建設約束違法行為,加大違法成本,促進行政相對人誠信自律,推動從“他治”走向“自治”。
(6)大數據分析展現功能,可以有效分析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涉及的每一部法、每一個權責的歷史使用情況,有效分析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重點問題發生發展規律,精準預計執法突出問題的關鍵要素,多維度的為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7)全移動端執法功能,將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所有人員、部門納入移動化的平臺中,執法人員可以進行現場檢查、執法辦案、法律學習等工作,法制部門可以進行案件審核、督察督辦,領導可以進行執法工作監督。
(8)結合本地化實際工作需要,可拓展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規范性文件審核備案、執法移送(協助)等和執法工作密切相關的功能。針對執法工作的重點難點以及城市執法工作中重點的工作問題,如違章建筑、門前三包、戶外廣告等領域,可建設“以執法源頭為切入點”的相關專業應用功能。
2.相關配套體系建設。在法定框架下建設符合法律規范的現場執法行為規范、執法全過程記錄規范、執法履職監督管理規范、協同(聯合)執法工作規范、執法問題受理規范、執法公示管理規范、執法人員(部門)考核管理規范等一系列規范。通過規范的制定,保障平臺運行的有據可依。梳理建設由法定職權內的權責清單、案由清單、自由裁量清單等組成的法律法規數據庫,為平臺的運行提供最基礎和最關鍵的數據保障,同步建設執法機構、執法人員、協管人員、標準執法文書、標準執法流程、執法對象(企業等)等數據庫。根據執法工作過程的實際需要,配備相關的車輛視頻取證設備、單兵視頻采集設備、現場文書打印設備、電子簽名簽章設備等一系列配套的執法裝備,同時根據平臺的運行規模,建設相關的場地、硬件等設備設施。
(五)其他行業應用智慧化系統建設
結合各地城市管理主要職責,可因地制宜拓展戶外廣告、渣土運輸、智能停車、共享單車、安全監測、環保監測等其他城市管理專項業務系統。
1、.戶外廣告管理系統。通過建設戶外廣告信息數據庫,結合戶外廣告相關部門的實際監管需要,實現對戶外廣告設施從規劃到建立、運營、維護、變更、廢除等整個生命周期鏈的精細化管理。通過與數字城管平臺、城市管理執法應用系統的信息共享和業務聯動,強化智慧城管監督指揮機構對非法廣告的監督和考核,方便基層城市管理執法人員開展非法廣告的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
2.渣土運輸管理系統。通過綜合運用GPS軌跡監控、視頻圖像監控、RFID電子標簽等技術手段,實現對渣土車運輸路線的全程實時監控,實現對渣土生產、運輸、消納等全過程實時跟蹤與精確取證,有效避免渣土處理、運輸作業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通過與數字城管平臺、城市管理執法應用系統的信息共享和業務聯動,強化智慧城管監督指揮機構對渣土運輸的監督和考核,方便基層執法人員開展無證渣土車、冒頂等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技術實現對疑似“黑”工地、疑似“黑”消納場、私拉亂倒等違章行為的自動識別,改善執法方式及執法精確度,提高執法效率。
3.智能停車管理系統。通過建立資料完整、信息共享、管理科學的智能停車管理系統,制定一系列的管理規則,規范停車流程,提高市民停車便捷性,提升停車管理水平。通過微信公眾號或公眾類應用程序(APP),讓市民訪問目的停車場泊位的使用情況、地圖導航、收費標準、投訴建議、非現金支付、商圈信息發布等情況;開放軟件接口,與城市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統、數字城管系統等進行有機銜接,使停車場的綜合管理得到全面的提升。針對違章停車,在發送溫馨提醒短信的同時,結合停車實時數據,告知車主最近可停的車位情況。通過與數字城管系統、執法專項系統之間的有機銜接,加強靜態交通秩序管理,綜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車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車設施等行為。鼓勵停車信息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盤活停車資源。
4.共享單車監管系統。通過接收各共享單車企業發送的單車鎖車實時位置信息數據,并結合各類圍欄數據綜合分析實現監督管理。圍欄建設主要采取虛擬圍欄和物理圍欄兩種建設形式。通過虛擬圍欄方式,將圍欄范圍進行數字信息化,并通過與共享單車定位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的手段,達到對其精確管理目的;通過物理圍欄(建造共享單車驛站)方式,對共享單車與驛站的位置關系進行判斷,實現對共享單車停放的管理。
5.安全在線監測系統。與城市中的水、電、氣、熱、防洪排澇、?;愤\輸、高危作業監管等領域的專業單位的監測監管信息實現對接,并根據各領域的需要設置相關的報警閾值,超出限值后實現主動報警。
6.環保在線監測展示系統。主要將住建領域涉及到的環境保護因素,如揚塵(工地、渣土車、清掃車、攪拌站等)、城市水環境(污水處理廠、黑臭水體、城市內河等)監管起來,通過監測儀器或者專項巡查等手段將搜集到的信息與環保部門的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并根據國家的環保要求設定相應的報警閾值,對超出預警范圍的污染源進行報警,并將報警信息傳輸至執法平臺,實現前端監測與后期處罰的聯動和信息共享。
七、全省智慧城管監督指導體系完善
(一)組建全省智慧城管專家隊伍
由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在市縣級層面,選調業務精通、技術熟練、善于管理、長期從事數字城管工作的業務骨干;在省級層面,優選城市管理、城市規劃、信息化建設、網絡工程、軟件工程、大數據等方面的教授、高工和專業人才;在全國層面,邀請業內專家、學者,組建全省智慧城管行業專家團隊,為全省智慧城管平臺建設和智慧化升級提供智力支撐。
(二)推進全省智慧城管標準體系建設
依托全省專家團隊,分期分批制定全省智慧城管行業規劃、技術指南、指標體系、驗收標準、評價標準、系統運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行業指導規范,組織方案評審、建設指導和項目驗收。各市(州)、縣(市、區)應配套建立切實可行的組織領導、指導推進、評價考核、政策促進的制度體系,推動全省各級層面標準體系建設。
(三)推進全省智慧城管建設和監督體系完善
加強對全省各市(州)、縣(市、區)智慧城管平臺的驗收檢查和運行監管,規范各地智慧城管平臺從建設、驗收、運行,到系統互聯對接中的各階段工作。住房城鄉建設廳重點對市(州)智慧城管平臺建設、驗收和省-市(含所轄縣級平臺)聯網情況開展工作指導和專項督辦,并組織對市(州)智慧城管平臺運行效果進行考核評價;市(州)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所轄縣(市、區)智慧城管平臺建設及運行的工作指導、建設督導、系統驗收和市-縣聯網,以及系統運行效果的考核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設管理及驗收
(一)項目建設過程
1.成立智慧城管平臺建設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平臺建設主體,落實各成員單位任務分工,制定項目實施工作計劃,規范組織項目實施。
2.組織具有相關設計資質的專業團隊編制系統建設初步設計方案,編制完成后由當地主管部門報上級主管部門,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和審查,并依據專家組意見進行方案修正和完善。初步設計方案通過評審后,根據當地電子政務項目建設和政府采購相關規定開展系統建設。
3.系統建設期間應同步組建適應新時期城市管理的監督指揮機構,配套相關隊伍及人員;制定相關工作制度、指揮手冊、績效考核辦法等;編制系統培訓手冊,對系統崗位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技術培訓。
4.系統建成并上線試運行3個月后,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單位、承建單位進行系統初驗,初驗通過后轉入正式運行。
5.系統正式運行3個月后,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終驗,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系統終驗。
(二)系統驗收條件
1.組織體系
建立了城市管理決策和監督體制,明確地方政府聯席會議負責協調決策,以及智慧城管監督指揮機構承擔監督考核職責。
2.基本制度
建立并執行了比較完善的監督制度、處置制度、考核制度,形成了考核制度的長效機制,明確數字城管考核結果納入地方政府對所屬職能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體系。
3.信息系統
結合各地城市管理主要職責和工作需要,建設了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的數字城管系統,以及符合當地實際的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市管理執法等行業應用系統;通過應用新技術,初步形成了城市管理智慧化能力。
4.基礎數據
遵循數字城管系統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行業標準,完善了城市管理單元網格數據、城市管理部件數據與空間地理數據相關聯、相匹配的城市管理基礎數據庫,并建立了基礎數據日常管理和更新機制。因地制宜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和城市管理執法等城市管理行業應用數據,構建城市管理行業數據庫。有條件的城市,可建立跨部門數據共享機制,推動跨部門城市管理業務信息資源的共享共用。
5.運行效果
智慧城管平臺經過一定周期的運行,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監督發現和處置執行達到合理的數量,監督執行部門運作協調,考核評價制度發揮基本作用,信息系統運行安全穩定可靠,城市管理服務能力明顯提升等。
6.文檔資料
(1)體制機制建設文檔。包括項目建設、組織機構、人員隊伍和運行管理相關的政府文件和管理制度等文檔。
(2)建設過程文檔。包括系統集成、數據普查、應用系統開發、軟硬件采購、網絡建設、信息安全體系、場地機房裝修、監理等全過程技術文檔。
(3)總結匯報文檔。針對驗收評價的主要內容,集中反映項目概況、建設過程、組織體系建設、制度體系建設、信息系統建設、基礎數據建設、運行實際效果的綜合匯報文檔。
九、保障措施
(一)明確工作責任分工
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智慧城管平臺建設工作的統籌規劃、監督指導。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城鄉建設廳的工作部署,加快推進智慧城管平臺建設,加強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落實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確保智慧城管平臺建設工作順利推進。
(二)加強政策資金保障
各地要做好平臺建設和運行維護的資金保障,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將智慧城市管理平臺運行、維護、升級等經費納入年度預算,保障智慧城管平臺正常運行。
(三)加強管理隊伍建設
各地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智慧城管監督指揮機構隊伍建設,優先選調專業和技術熟練、懂管理善協調的干部從事智慧城管管理工作,不斷培養和提高管理隊伍的綜合素質和能力。要根據工作實際,編制相關操作手冊,加強平臺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促進智慧城管平臺工作規范運行和順利開展。
(四)加大宣傳引導力度
一是運用新聞報道、公益宣傳、新媒體等開展智慧城市管理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市民群眾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參與城市管理的意識,提升市民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度和支持度,廣泛開展城市文明教育,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是加大對數字城管系統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行業標準的宣貫培訓力度,規范智慧城管平臺建設運行,為提升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的科學化、標準化、精細化、智慧化水平奠定堅實基礎。
來源:四川省住建廳 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