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住建發〔2020〕147號
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成都高新區公園城市建設局,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市質監站、市安監站,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智慧工地線上巡查工作,充分發揮智慧工地平臺優勢,明確相關單位職責,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現場處置能力,提高建設工地治理水平,我局制定了《成都市智慧工地線上巡查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成都市智慧工地線上巡查管理辦法(試行)
2. 成都市智慧工地線上巡查內容及標準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成都市智慧工地線上巡查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智慧工地線上巡查工作,充分發揮智慧工地平臺優勢,明確相關單位職責,規范線上巡查的方式、內容、問題處置流程及結果報送,根據《成都市建設施工現場管理條例》、《成都市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和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2020版)》、《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智慧工地建設工作的通知》(成住建〔2019〕101號)等有關規定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智慧工地線上巡查工作。
第二章 職責劃分
第三條 市住建局牽頭負責智慧工地線上巡查工作,負責巡查規則的制定、內容及標準的確定和指導開展全市智慧工地線上巡查工作,將各區(市)縣工地管理情況納入月度考核,具體工作由質量與安全監管處承擔。
第四條 市住建局委托市建設信息中心具體承擔全市建設工程線上巡查的輔助工作,安排人員完成巡查工作內容,填寫相關巡查表格并收集匯總反饋處置意見,按時向市住建局報送結果。
第五條 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含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市質監站、市安監站負責所監管項目智慧工地線上巡查工作,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及時整改和處理巡查問題,并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區域內的巡查管理制度。
第六條 施工單位負責具體落實智慧工地線上巡查反映問題的整改和回復工作。
第七條 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整改并復查整改結果。
第三章 巡查方式及內容
第八條 系統自動檢查。通過遠程高清視頻監控、揚塵在線監測、實名制信息采集及考勤、運渣車視頻監控、工程材料檢測監管、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等子系統自動采集相關數據信息,檢查內容及判斷標準由智慧工地各子系統按照相關規范文件的要求設定。
第九條 線上人工巡查。利用遠程高清視頻監控系統對涉及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現場情況進行人工巡查(具體內容及標準見附件2)。
第十條 專項巡查。按需要進行的專項巡查內容,根據建設工程實際及工作要求確定。
第四章 問題處置流程
第十一條 智慧工地系統自動檢查發現問題后發送預警信息,各責任單位在收到預警信息后,一個工作日內完成處理并在智慧工地平臺回復。
第十二條 線上人工巡查按照發現問題的嚴重程度,劃分為一般問題、較大問題和重大問題,分類予以處置。
屬于一般問題的,經市住建局確認后,市建設信息中心通過智慧工地平臺通知項目整改,項目施工單位在收到整改通知后一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并在平臺上傳整改情況報告(附圖片)。
屬于較大或重大問題的,市建設信息中心上報市住建局,經初核后通過平臺通知屬地監督機構進行現場調查、辨別、核實,調查處理情況5個工作日內在平臺上報送市住建局。
各級監督機構線上巡查時,根據發現問題的嚴重程度開展調查處理,并督促整改。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項目發生安全事故后,市住建局立即通知市建設信息中心對事故現場視頻進行封存、備份,為此類事故后續處理和預防提供佐證資料。
第十四條 建設工程項目發生群體性事件時,市建設信息中心應立即上報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通知屬地住建部門安排人員調解處置。
第十五條 專項巡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問題處置流程。
第五章 結果報送
第十六條 市建設信息中心應建立巡查情況書面報告制度,按時報送市住建局。系統檢查和人工巡查情況每周日整理形成周報,每月25日形成有數據分析和工作建議的月報;專項巡查完成后及時形成書面報告。
第六章 信用管理
第十七條 違反第十二條關于一般問題整改回復要求的,由監督機構下達《責令限期改正決定書》,按照《成都市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和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2020版)》相關條款對該項目責任單位進行信用評價扣分。
第十八條 線上人工巡查中發現的較大問題,在《成都市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和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2020版)》中已有規定的,由監督機構核實后,按相關扣分條款對該項目責任單位進行信用評價扣分;無規定的,由監督機構核實后,對項目下達《責令限期改正決定書》,按照相關扣分條款對該項目責任單位進行信用評價扣分。
第十九條 線上人工巡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在《成都市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和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2020版)》中已有規定的,由監督機構核實后,按相關扣分條款對該項目責任單位進行信用評價扣分;無規定的,由監督機構核實后,對項目下達《暫停施工通知書》或《接受調查通知書》,按照相關扣分條款對該項目責任單位進行信用評價扣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2
成都市智慧工地線上巡查內容及標準
一、施工安全方面
1. 人員安全防護
(1)安全帽。(一般問題?,F場五人及以上未佩戴或未正確佩戴安全帽,按較大問題處理)
判斷標準:未佩戴或未正確佩戴安全帽(未系下頜帶)。
(2)高處作業時系掛安全帶。(一般問題?,F場同時發現五人及以上未系掛安全帶的,按較大問題處理)
判斷標準: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必須系掛安全帶(在進行移動頻率較高的高處作業時,必須使用全身式雙卡扣安全帶)。
(3)施工現場吸煙。(一般問題)
判斷標準:在非吸煙區吸煙或流動吸煙。
2. 基坑(較大問題)
(1)基坑邊坡滲水、開裂、剝落;基坑周圍地面出現裂縫。
判斷標準:基坑溝槽邊坡發現滲水、裂紋、剝落或塌方;周圍地面出現裂縫。
(2)基坑(溝槽)邊1.2米內堆放料具。
判斷標準:基坑(溝槽)邊1.2米范圍內集中或大量堆放料具。
3. 基礎及主體
(1)腳手架外側必須采用密目網全封閉,不得留有空隙,密目網有破損時要及時進行更換。(一般問題)
判斷標準:外腳手架密目網封閉不嚴。
(2)建筑物樓棟首層出入口處必須設置安全通道。(較大問題)
判斷標準:房建工程獨棟單元人員出入口無安全通道。
(3)動火、焊接的作業區域。(一般問題)
判斷標準:焊接作業10米內不得堆放易燃物品,20米內必須配有滅火器材。
4. 吊籃作業(較大問題)
(1)施工人員在吊籃內作業時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并應將安全鎖扣正確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安全繩上。
判斷標準:高處作業吊籃應設置作業人員掛設安全帶專用的安全鎖扣和安全繩。安全繩獨立設置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不得與吊籃任何部位連接。
(2)施工人員必須從地面進入吊籃。
判斷標準:吊籃未停放在地面且吊籃中無人員作業。
(3)吊籃中不應搭凳子或架梯子作業。
判斷標準:在吊籃中搭凳子或架梯子作業。
(4)吊籃中1人或2人作業,且上方無其他吊籃作業
判斷標準:吊籃中有3人及以上人員作業,或上方有其他吊籃作業。
5. 升降車(較大問題)
判斷標準:升降車平臺有3人及以上人員工作。
6. 塔機安拆(重大問題)
(1)塔式起重機每臺每班安裝、拆除、頂升作業時,必須有1名司機、1名司索信號工、1名電工、4名安裝拆卸工及1名安全員、1名技術人員。
判斷標準:塔式起重機每臺每班安裝、拆除、頂升作業時現場技術人員少于9人作業。
(2)現場應設置警戒區域,拉設警戒帶。
7. 塔機吊運作業(較大問題)
(1)配置司索信號工。
判斷標準:塔吊吊裝作業時附近無指揮人員指揮。
(2)斜拉斜掛。
(3)吊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
(4)明令禁止塔吊作業期間,塔吊仍在運行。
(5)樓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
(6)六級以上強風時塔吊仍運轉。
二、文明施工方面
8. 裸土(一般問題)
評判標準:施工現場閑置堆土未覆蓋或者未完全覆蓋的。
9. 濕法作業(一般問題)
評判標準:施工現場露天進行易產生揚塵的土石方作業時未采取噴淋、移動霧炮等降塵措施的;進行露天切割、破碎作業時,未采取噴水降塵措施的。
10. 施工道路
判斷標準: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現場內主要施工道路未硬化;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現場內主要出入口、出場車輛沖洗點未硬化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區域與社會通行道路有交叉的通道未硬化的(較大問題)。施工現場硬化道路破損導致車輛行駛顛簸或者產生積泥積水,未及時修復的;施工場內主要施工道路積泥積塵的(一般問題)。
備注:主出入口是指施工現場工作人員、車輛頻繁通過的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是指與主出入口連接通往施工作業區域、辦公區域、建筑材料堆放區域的道路;
11. 出入口
判斷標準: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未設置立體沖洗設施或者未配備移動沖洗設備的;出場車輛未沖洗出門(較大問題)。出入口道路未及時沖洗打掃,積泥積水(一般問題)。
12. 圍墻(圍擋)(一般問題)
判斷標準:施工現場未打圍施工或打圍不規范的(采用彩條布、木板等打圍的);施工圍墻(圍擋)污染、破損未及時修復。
13. 建筑垃圾(較大問題)
判斷標準:渣土運輸車未封閉或者未完全封閉運輸的;現場露天焚燒建筑垃圾。
14. 施工現場環境
施工現場使用攪拌機攪拌混凝土、砂漿的(較大問題)。施工 現場在裝卸易產生揚塵的粉質建筑材料時產生粉塵的;施工現場建筑材料亂堆亂放,場內臟亂差的(一般問題)。高空拋撒建筑垃圾的(較大問題)。
15. 夏季臭氧防控(一般問題)
按照夏季臭氧防控方案的要求,主要針對排放揮發性有機物(如噴刷噴涂油漆,使用有機溶劑等)作業工序的建筑工地(大型商業建筑裝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畫線、道路瀝青鋪設作業),具體請參照《成都市建設工程夏季臭氧防控方案》。
16.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線上巡查
(1)黃色預警(一般問題)
違反《成都市住建領域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規定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要求,違章作業。
(2)橙色預警(較大問題)
違反《成都市住建領域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規定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要求,違章作業。
(3)紅色預警(重大問題)
違反《成都市住建領域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規定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要求,違章作業。
三、應急處置方面
17. 群體性事件(較大問題)